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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利米書第卅二章

 

G 西底家時的預言(三十二1∼四十四30

{\Section:TopicID=205}三十二144. 對於國家前景信心的實際表現

  這一章非常重要,因為它具體表明了耶利米對於國人復興前景的信心及盼望。此一事件發生於公元前五八八/七年,當時巴比倫人正在耶路撒冷城外猛攻,數月之後便攻克該城,進城蹂躪。耶利米買下家族產業中的一塊地,他知道在未來和平繁榮之時,自己雖然不會在該處安居,但其他被擄之民必能歸回故土,重新開始生活。

{\Section:TopicID=205}115. 購地經過

  根據三十九1,耶路撒冷被圍攻始於西底家在位第九年。當埃及部隊迫近耶路撒冷時,圍攻的情形暫時得紓解(三十七5),但在埃及決定不參戰後,耶路撒冷再度被圍。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前往亞拿突購買家族地業時,被以為是要降敵,故而被捕(三十七1114)。他被嚴密囚禁,但稍後獲得較多自由(三十七21)。護衛院(參:尼三25)顯然是在王宮範圍內的監獄。35節是插入的附加說明,解釋耶利米為何被囚。其實防止耶利米逃跑只是次要原因,主要原因是要制止他再度宣告先知的信息。此處提到親人有先買權(7節),顯示當時人們仍遵行管理地業的古老習俗。利未記二十五25記載,近親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贖回地業,目的是要保存地業在同一家族手上。由於政治前景極不樂觀,耶利米的近親很可能都已對被敵佔據的地業不表興趣。在公元前第六世紀發明貨幣制度之前,通常用秤來秤金或銀以作為貨幣交易(參:創二十三16)。此時一舍客勒究竟所值若干,並無法確知。66 耶利米購地仍遵循一切法律程序,彷彿那塊地依舊安好一樣。地契包括封緘的一紙版本,其上寫著契約和買賣的條件,另外還有敞開的一紙。究竟兩紙版本是否一模一樣,或是一紙為另一紙的摘要或「一覽表」,則不得而知。可能契約乃依照伊里芬丁(Elephantine)相關文件67的模式起草,文件均一式兩份寫在蒲草紙上,一份加以封緘,另一份則不予密封以便查閱。12節首次提到耶利米的書記巴錄,他負責準備購地的文件。當時常用瓦罐來收藏文件或其他貴重物品。有些伊里芬丁的蒲紙卷就是從瓦器中發現的,死海古卷的一部分亦然。罐口通常以樹脂密封,以確保收藏的物品可無限期保存。一旦地業重新有人居住,地契對地主便十分重要。整個交易過程在在顯示,耶利米對於神應許的全國復興,抱持極大的信心。

{\Section:TopicID=206}1625. 耶利米的反應和確據

  耶利米在此明顯流露出人性的一面。他就和其他人一樣,在買地之後開始懷疑此舉是否明智。他在沮喪中向神禱告,而神也保證未來必像祂所應許的。耶利米為了平息自己漸增的焦慮,便試著思想:對於創造天地的神而言,絕沒有難成的事。然而,猶大有一個嚴重的問題,因為這個國家已否認了神的最高主權(參路十九14)。神既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,自然沒有任何罪惡能逃過而不被注意。耶路撒冷的被困,就證明了神的警告如今已成為事實。正因為如此,耶利米很難相信這位可以信靠、前後一致的神,竟會在猶大井然有序的生活快到盡頭之時,要他去購買地業。先知被吩咐去買地,彷彿這塊地有著光明繁榮的未來一樣,而在此景況下,他的信心和順服,足以作所有真心相信的人的行事典範(參:來十一6)。

{\Section:TopicID=207}2635. 神給耶利米的答覆

  神用耶利米自己所說的話來向他保證(17節),造物主絕無難成的事。七十士譯本的28節較其他譯本短了許多。在屋頂上拜偶像(見十九13註釋{\LinkToBook:TopicID=167,Name= 十九115. 瓦瓶的比喻}),是選民得罪神的諸多行徑之一,此處再度強調他們歷來的種種罪惡。耶路撒冷是全國的代表,它在大衛時代以前,就已經是耶布斯人拜偶像的地方。所羅門王時所引進的各種敗壞,開始了自此之後未曾止息的宗教融合和背道行為。直到耶利米的時代,這已成為人們習以為常的生活型態,以致約西亞的宗教改革無法有持久的果效。以色列民無情地拒絕神的恩典,並一心信奉迦南異教,不但為自己帶來傷害,而且還加上羞辱。邱壇(見七31註釋{\LinkToBook:TopicID=145,Name= 29∼八3. 呼籲舉哀})是獻人作為祭物(參十九5;利十八21)的地方,而獻人為祭是拜摩洛最重要的儀式。

{\Section:TopicID=208}3644. 歸回的應許

  第27節的主題在此再次強調,指出猶大將會有與神的恩慈相稱的光明前景。我……將以色列人趕到……37節),是預言的完成式,因為當時以色列人尚未被擄。他們要作我的子民(參三十22),就是西乃之約的精髓。被擄歸回之民既在心和靈方面都得到更新,神和這個國家的合一關係必維繫到永遠。這種心靈的復興將是永遠的約(40節;參:賽五十五3;結十六60,三十七26)。神必將祝福澆灌給這得潔淨、悔改的子民(參:耶三十一28;申三十9;賽六十二5)。將來人們必和耶利米一樣,置買田地43節),44節的田地是指「鄉村的地產」,且買賣的過程顯示穩定的經濟環境,足見在神的供應之下,經濟再度繁榮。

 

66 D. J. Wiseman, NBD, pp. 836ff.

67 D. W. Thomas (ed.), Documents from Old Testament Times, pp. 256ff.

──《丁道爾聖經註釋》